关于"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3#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的问题列表

关于"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3#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的综合答疑列表

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3#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3#地块建设工程(施工),现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问题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投标计价软件测评与招投标衔接事项的通知:2022年10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工程项目,按照闽建筑〔2022〕5号文以及《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是2022.9.30发布的招标公告,应该不执行此文件要求,那为什么发布的xml控制价文件是用2.3导则。如果用2.3导则,那我们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投标版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报价,但你有发布了计价软件版控制价,可是投标版计价软件也打不开你发布计价软件版文件。所以建议重新发布xml控制价文件,使用2.2导则。

回答:使用2.2导则控制价文件XML格式文件详见附件。

问题2 P125 21.12 本项目地下室区域回填土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回填,其他区域回填土按原土回填考虑,承包人需自行考虑项目土方平衡(不计取二次转运的费 用),淤泥可不考虑土方平衡,按弃用考虑。工程结算时土方外运运距按3公里包干,土方外运路线需报区执法局审批,结算时需提供相关外运审批材料,否则结算时弃运费不计取。 此条款不合理,土方外运运距按3KM结算不合理,应按实际外运距离调整。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P126 21.22工程施工和验收所需的玻璃幕墙四性检测、 胶相溶性试验、面砖及螺栓拉拔试验,环境质量检测、 大体积砼温度控制监测、取芯检验、钢结构焊缝无损 检测、防雷检测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在预算单独计列,由承包人承担。上述检测检验或防治单位由发包人委托,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或由发包人代为支付后从承包人应付款中扣除。 此条款不合理,建议:各种检测费用应按2017费用定额第五章第十三条执行。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P139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含在工程预付款,不再另行支付。 此条款不符合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议根据闽建筑〔2017〕6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具体金额以合同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准)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P147 (2)主要材料及机械台班价格调整: ①主要材料是指钢材、水泥(不含商混中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砌块、铝型材。 ②上述主要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 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此条款不合理,建议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规定: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累计比例不少于70%。” 招标人应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因素,应严格按照(闽建筑〔2018〕41号)的规定,设置风险包干范围和风险包干幅度,在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机械价格表中明确70%的材料设备。水泥、商品混凝土为主要材料,根据闽建筑〔2018〕41号文件风险承包幅度应为±5%以内。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请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表(招标阶段)

回答:本项目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表(招标阶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表(投标阶段)”。

问题7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无需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无需提交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的资料,待中标后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人审核?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招标公告中业绩要求单体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的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一个单体建筑面积应该包含地下室面积,建议修改为招标公告中业绩要求单体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阶段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但未提供招标阶段的,请招标人提供招标阶段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回答:详见问题6的回答。

问题12按照闽建筑〔2022〕13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项目执行福建省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3版本的招标控制价,本招标项目是2022年10月1日前发布的,应提供福建省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2版本的招标控制价。请招标人重新提供导则2.2版本的XML格式招标控制价。

回答:详见问题1的回答。

问题13根据闽建筑〔2022〕13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工程项目,按照闽建筑〔2022〕5号文以及《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的规定执行。”本招标项目于2022年9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未执行闽建筑〔2022〕5号及闽建筑〔2022〕3号文,但发布的XML格式的招标控制价为“福建省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3版本”,请招标人提供福建省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2版本的XML格式招标控制价。

回答:详见问题1的回答。

问题14请问该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民用建筑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附件:招标控制价文件XML格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4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