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有关条款问题的复函
闽建筑函[2016]64号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责任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对<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通用本条款解释的函》悉。现针对你司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通用本第三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1.8项“投标报价中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单项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合计金额不一致的,或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单位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或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各项清单计价合计(税金除外)与相对应的清单计价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可以视为细微偏差)”。括号中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可以视为细微偏差”适用于本项的所有内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