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张远航违规行为的通报
榕建招[2016]27号
各有关单位:
在福州市流花溪(浦上路至湾边水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第2标段项目招标开、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未按招标程序组织招标,擅自增加招标程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榕建招[2011]40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张远航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业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特此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