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许长灶处理情况的通报
榕建招[2016]38号
各有关单位:
经查,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晋安区日溪乡中心街景观改造(建筑施工)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该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1月1日擅自组织招标,未进入福州市法定招投标交易场所,且未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属于规避招标监管行为,违反《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条规定。现决定对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许长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业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特此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