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目前已在福州市从业人员符合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册中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中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市招标办综合科。
市招标办综合科联系人:卓郑毅 联系电话:0591-87810280
特此通知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