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 内 搜 索
 
发布日
期:从
请输入标
题关键字
信 息 窗 口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公告、公示、通知(市级)
| 招标公告 |
 双击可自动滚屏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陈丽萍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
  2017-6-5 15:39:33  阅读 4524 次
本站任何内容未经允许复制者 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并经公示核实,决定将周期违规记分累计值达150分的陈丽萍列入黑名单(详见附件)。

  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闽建〔2016〕1号)第二十九条要求,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系统”)内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责令相应责任人所在企业撤销黑名单人员所承担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职务,改由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担任。

  附件:周期违规记分累计值达150分的责任人(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 首 页 | 招标天地 | 政策法规 | 处罚通报 | 企业信息 | 从业人员 | 招标论坛 | 建材信息 | 综合信息 | 常见问题 |

Copyright © 2006 福州建委招标投标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任何内容未经允许复制者 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