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进行随机抽查的通知
榕建[2018]招 50 号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提高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根据《福州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双随机”检查“一单一库”的通知》(榕建法【2017)8号)对我市从业人员符合规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办将于近期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我市从业人员符合规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抽取5%,请随机抽中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如实填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项目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3月23日之前报送我办。
二、检查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
三、检查内容: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招标代理业绩等。
四、所有证件(包括从业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及注册证、社保凭证、福州市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证)均须提供原件核查。
附件: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项目情况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