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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评标专家余建和、林锡、唐巍、刘震、陈文祺予以警告的通报
  2018-9-27 11:15:37  阅读 135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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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评标专家余建和、林锡、唐巍、刘震、陈文祺予以警告通报

榕建招〔2018〕29号

 

各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余建和林锡唐巍刘震陈文祺于2018年8月21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综合实训中心项目(勘察)评标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客观公正评标义务,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近三年应具有1项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的投标人福建省三明地质工程勘察院未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评定为合格投标人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造成该项目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该行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对余建和林锡唐巍刘震陈文祺予以警告并通报。

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认真履行评标专家义务,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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