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 内 搜 索
 
发布日
期:从
请输入标
题关键字
信 息 窗 口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公告、公示、通知(市级)
 双击可自动滚屏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耀达(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以行政处罚的通报
  2019-1-30 11:30:43  阅读 1509 次
本站任何内容未经允许复制者 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耀达(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以行政处罚的通报

榕建招〔2019〕11号

 

各有关单位

经查,福州市委宣传部小区危房改建项目(施工)(重新招标)项目于2018年9月11日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耀达(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确认放弃中标资格,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于2018年12月3日责令其改正,该公司拒不改正,坚持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存在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上述中耀达(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一案现已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四条的规定,2019年1月7日本机关对该公司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希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引以为戒,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专此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 首 页 | 招标天地 | 政策法规 | 处罚通报 | 企业信息 | 从业人员 | 招标论坛 | 建材信息 | 综合信息 | 常见问题 |

Copyright © 2006 福州建委招标投标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任何内容未经允许复制者 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