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上半年福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抽查情况的通报
榕建招【2019】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双随机”检查“一单一库”的通知》(榕建法[2017]8号)的要求,我委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9日按照10%的比例对抽中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4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招标从业人员和代理业绩的抽样检查等,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福建中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福州建研建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家招标代理公司此次检查的情况比较好,人员基本到位,在抽查的代理招标项目中未发现有明显违法的行为。
二、福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招标代理公司存在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目录(格式)不规范、过程材料装订不规范等问题。
三、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公示内容未入册、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签章不完整等问题。
四、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项目情况表》,办公地址变更未及时进行备案,代理人员张利荣出差,未到位接受检查。
五、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人员均不到位,检查人员无法核实该公司人员材料及业绩材料。
现决定对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及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扣分;对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责令整改,整改未到位前,不得承接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并加强从业人员招标投标业务学习,提高招标代理服务水平,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秩序,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